政府证券法规 目录 1 引证 2 定义 3 申请 4 通过一级交易商提交的申请 5 中午 12 点之后拒绝申请的权力 6 非竞争性发行 7 竞争性发行 8 申请不足 9 全部或部分分配 10 利息 11 通知成功申请 12 支付 13 支付利息 14 支付股票利息 15 支付无记名债券利息 16 支付记账利息 政府证券 17 赎回 18 持有政府证券的条件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2 年 1 月 31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 2 月 27 日2022 19 转让 20 重新发行的问题 21 私募配售 第一附表 一级交易商 第二附表 政府证券法(第 121A 章) 立法历史 政府证券法(第 121A 章,第 31 节) 政府证券法规 Rg 1 GN第 S 1841992 号 2002 年修订版(2002 年 1 月 31 日) 1992 年 4 月 1 日 1. 本条例可引称为《政府证券条例》。引证定义 2. 本条例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指申请购买政府证券;批准是指部长批准的;拍卖日是指公告中指定的作为政府证券发行拍卖日的日期;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2 年 1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到期日是指任何政府证券可赎回的日期 与股票相关的所有者是指股票所有者或一级交易商的股票所有者附表1指明的任何金融机构;公告指由管理局根据第 30 条发出的公告;联名账户;法案;收益率是指任何政府证券的回报率,该收益率是根据政府证券的价格、支付的利息总额以及从政府证券发行之日起至政府证券到期日的期间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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