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商船(海员分配)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解释 3 海员可以进行分配的情况 4 签发分配票据的限制 5 分配票据下的付款时间和间隔 6 分配形式附注 分配附注的附表 S 53 1995 年商船法(1995 年第 19 号法案) 1996 年商船(SEAMENS 分配)条例 为行使 1995 年商船法第 6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1996 年商船(海员分配)条例,并于 1996 年 2 月 2 日生效。 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6 年 2 月 2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6 日解释新加坡船。 2.(1) 本规则中对船舶的提述应理解为对 a 的提述 (2) 本规则中对海员的提述应理解为包括对船长的提述。海员可以进行分配的情况 3. 根据与一艘或多艘船舶相关的协议受雇的海员,如果 (a) (b) 未通过以下方式免除该法案第 53 条(涉及船员协议)的要求根据该条订立的规例;或受雇于未获该等规例豁免的船舶,可在受雇期间随时借按照本规例发出的分配票据,将其部分工资分配给任何人或多人或者去储蓄银行。...
1996 年商船(海员分配)条例 S 53/1996pdf预览版1996 年商船(海员分配)条例 S 53/199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