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立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附则 1997 S 235/199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7年
巴西立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章程 1997 制定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倾倒和翻新碎片 4 妨碍公共财产 5 损坏公共财产 6 非法停车等 7 扣留权和移走车辆 8 玩游戏 10 展示标志 9 在公共财产上进行娱乐等 11 损坏草皮、植物、灌木或树木 12 未经授权的建筑物 13 转移水或电 14 阻塞垃圾槽 15 擅自进入机动房 16文件服务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997 ) 1997 年章程 为行使《镇议会法》第 24 条赋予的权力,巴西立市镇议会特此作出以下 B ylaws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以被引用为 1997 年巴西立市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章程,并将于 1997 年 5 月 9 日生效。 定义 2.(1) 在这些章程中,除非上下文否则要求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分别指巴西立镇内的任何公共财产和任何开放空间;住宅区是指委员会在巴西立镇内的住宅区;停放是指将车辆带到静止位置并使其停留以用于任何目的;广告;停车位的含义与《停车位法》(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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