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豁免)通知 1997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豁免第 S 271 号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独立性豁免)通知的目录 1997 年根据《建筑控制法》第 17(6) 条授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称为 1997 年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豁免)通知,并应于 1997 年 10 月 1 日开始运作。 豁免 2. 该法令第 17(1) 条不适用于 (a) 为裕廊镇公司进行的任何建筑或建筑工程; (b) 其图则已由合资格人士按照建筑事务监督根据该法令第 3(2) 条的授权批准。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7 年 6 月 6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1997 年 5 月 27 日制作。林全良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常任秘书。 (根据《建筑控制法》第 53 条提交议会)。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7 年 6 月 6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6 日...
1997 S 271/1997 号楼宇管制(豁免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通知pdf预览版1997 S 271/1997 号楼宇管制(豁免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通知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