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低分贝机器、设备或系统以及有效的噪音控制装置或工程噪音控制措施)规则 1999 S 265/199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9年
所得税(低分贝机器、设备或系统以及有效的噪音控制设备或工程噪音控制措施)规则 1999 年颁布公式 1 引文和开始 2 合格标准的目录表 S 265 所得税法案(第 134 章)所得税( 1999 年低分贝机器、设备或系统以及有效噪声控制设备或工程噪声控制措施)规则 行使《所得税法》第 7 条和第 19A(6)(f)、(g) 和 (h)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 1999 年所得税(低分贝机器、设备或系统以及有效的噪声控制装置或工程噪声控制措施)规则,并应被视为已经生效1998 年 1 月 1 日投入运行。 合格标准 2. 安装的任何机器、设备或系统,或为任何机器、设备、系统或过程安装的任何装置或措施,用于以下目的f 预防、控制或减少满足附表中规定标准的噪音暴露危害应为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9 年 6 月 8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被视为低分贝机器、设备或系统,或有效的噪声控制装置或工程噪声控制措施,为该法案第 19A(1F) 条的目的。时间表 机器、设备、系统、装置或措施的类别 合格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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