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782000 于 2000 年 8 月 23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378 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256 章) 2000 年保护区(合并)(修正案)令 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 (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能是 2000 年受保护地方(合并)(修订)命令,并将于 2000 年 8 月 23 日生效。被引为附表 2 的修订。受保护的附表第 (91) 项地方(合并)令 (O 2) 被删除,并用以下项目代替 (91) S3 旅,MANDAI CAMP II。第二纵队 受保护的地方 第一纵队 管理局总部 12 Singapore Infantry Brigade 所有该区域均属于第 312 Mukim 号 14 (MANDAI) 国有土地的一部分,由 MANDAI CAMP II 占据,面积约为 94,146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从上述 MANDAI CAMP II 围栏的最北角开始,即测量部坐标原点以北 13,543.5 米和以西 8,426.5 米,边界沿着连续的围栏线延伸,方位和距离如下方位距离(米) 5.4 83.7 6.1 S 3782000 2 第一栏 The Authority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距离以米为单位 30。...
受保护场所(合并)(修订)令 2000 S 378/2000pdf预览版受保护场所(合并)(修订)令 2000 S 378/200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