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和测量地图(版权费用)规则 2001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定义 3 复制版权归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地图的费用 附表第 S 293 号边界和测量地图法(第 25 章)边界2001 年地图和测量图(版权费)规则 为行使《边界和测量图法》第 17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经法律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本规则可被称为 2001 年边界和测量地图(版权费)规则,并于 2001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规则中,地图包括地图、平面图、印刷品、描图或照片。复制版权归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地图的费用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1 Jun 2001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3.(1) 复制任何地图或其部分或从中提取的费用,其版权属于新加坡土地管理局,须按照附表所列的表格计算和收费,并应由获准复制该地图的人支付。 (2) 复制份数或实际绘制面积介于附表所列数字之间的,按上一个或多个数字计算费用。附表 1,250 2,500 5,000 10,000 20,000 超出规则 3 20,000 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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