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汇票(支票截断)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电子支付信息 4 图像返回文件 No. S 488 BILLS OF EXCHANGE ACT(第 23 章) BILLS OF EXCHANGE(CHEQUE TRUNCATION)条例 2002 在为行使《汇票法》第 87C 条所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经财政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证和生效 1. 本条例可引称为汇票2002 年(支票截断)条例,将于 2002 年 9 月 20 日生效。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票据是指该法案第 85 条适用的票据(支票除外);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9 月 17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呈现银行家的含义与该法案第 87B 条中的含义相同。电子支付信息 3. 就法案第 87A 条和第 4 条而言,任何支票或票据的电子支付信息应包括以下唯一标识号,该标识号由电子手段;识别开出支票或票据的银行的代码;支票或票据的出票人所输入的支票或票据的金额。图像返回文件包含以下细节 4.(1) 就该法案第 87B 条而言,图像返回文件应显示银行名称和徽标;已被拒付的支票或票据的图像;被拒付的支票或票据的电子支付信息; (d) 拒付的原因;提示的条件,包括必须进行提示的期限;获授权代表提示银行出具文件的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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