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程(创造权利)(第 7 号)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授权 3 计划检查 附表第 S 691 号街道工程法(第 320A 章) 街道工程(创造权利) ) (NO. 7) NOTIFICATION 2004 为行使《街道工程法》第 10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述为街道工程(创建权利)(第 7 号)2004 年通知,并于 2004 年 11 月 30 日开始实施。 管理局的权力 2. 管理局或管理局授权的任何人可在任何合理时间,为维护的目的和附带维护进入道路结构或道路相关设施,进入描述为 Mukim 22 Lot 08793P pt 的土地(在本通知中称为指定土地)并行使附表所述的权利在指明土地内、之下或之上。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11 月 17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检查计划 3。指定土地的计划副本应在土地办公室免费供公众检查新加坡交通管理局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 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附表 1. 为进出在指定土地或与其相邻的任何其他土地上、下方或上方建造的任何道路结构或道路相关设施而无需车辆不间断通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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