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装部队(SAVER-Premium Fund)(修订)条例 2004 S 192/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新加坡武装部队(SAVERPremium 基金)(修订)条例 2004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生效 2 条例 11 修订 3 条例 12 修订 4 条例 14 修订 No. S 192 SINGAPORE ARMED FORCES ACT(第 295 章) SINGAPORE ARMED 2004 年部队(SAVERPREMIUM 基金)(修订)条例 为行使《新加坡武装部队法》第 205C(8) 条赋予的权力,武装部队理事会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新加坡武装部队(SAVERPremium 基金)(修订)条例 2004 并将被视为已于 2002 年 11 月 1 日生效。条例 11 的修订 2.(SAVERPremium 基金)条例(Rg 18)第 11 条(在本条例中提及作为主要法规)是新加坡武装部队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5 2022 年 2 月修订,在 (d) 小段中的 SAVERPremium Fund 字样之后插入根据本条例应付收入账户的字样和任何其他款项。修订第 12 条 3. 修订主要条例第 12 条,在第 (4) 款之后插入以下第 (5) 款,董事会可以从成员的中央公积金充值账户中扣除,或者,如果有该账户中的资金不足,来自该成员的任何其他附属账户,由董事会或代表董事会在管理、管理或投资 SAVER Premium Fund 中专门为该成员账户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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