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管理大学(学生会和组织机构)(豁免)令 2005 S 568/200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5年
新加坡管理大学(学生会和组织机构)(豁免)令 2005 年颁布公式 1 引文和开始 2 豁免社团法 3 撤销 协会的附表组织机构 No. S 568 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ACT(第 302A 章) 2005 年新加坡管理大学(学生协会和组织机构)(豁免)令 为行使《新加坡管理大学法》第 8(2)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部长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证和开始 1. 本该命令可引述为 2005 年新加坡管理大学(学生协会和组织机构)(豁免)令,并于 2005 年 8 月 31 日生效。《豁免社团法》第 2 条。(1) 新加坡管理大学学生协会(在本命令作为协会)不受《社团法》(新加坡章)的规定的约束2005 年 8 月 31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在线发布的章程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ii) (iii) (ii) (iii) 311),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协会应向社团注册官提供他可能要求的有关协会的资料,以及与协会有关的文件、账目和账簿; (b) 未经社团注册官书面同意,协会不得使用任何旗帜、标志、徽章、徽章或徽章; (c) 协会不得用于 (i) 非法目的;出于损害新加坡公共和平、福利或良好秩序的目的;或出于任何不符合协会宗旨和规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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