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会(升降机提升工程区)(第 3 号)令 2007 S 7/200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7年
2007 年市议会(电梯升级工程区)(第 3 号)令 1 引用和启动 2 电梯升级工程区的声明 目录 制定公式 附表 S 7 市议会法案(第 329A 章) 市议会(区) 2007 年电梯升级工程)(第 3 号)令 为行使《镇议会法》第 24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部长在咨询了住房和发展委员会和城镇镇议会后BishanToa Payoh,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7 年镇议会(电梯升级工程区域)(第 3 号)命令,并将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开始实施。升降机升级工程 2. 现宣布附表所述的委员会屋苑部分为进行升降机升级工程的区域。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董事会在 Lorong 5 Toa Payoh 的所有这部分住宅区包括 Mukim 17 的第 8874M 和 8875W 号地段,其中公寓楼 54和 55 座已建成,规划中对此进行了更具体的描述。时间表计划 LORONG 5 TOA PAYOH 2007 年 1 月第 4 天制定。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常任秘书 TAN TEE 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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