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裕尼后港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则 2011 S 564/201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1年
1 S 5642011 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564 市镇议会法(第 329A 章) 阿裕尼杜冈市镇议会(管理和服务费)附则 2011 附例安排 附例 1. 引用和开始 2. 管理和服务费 3. 商品和服务税 4. 撤销附表 在行使根据《镇议会法》第 24(1) 条赋予的权力,阿裕尼后港镇镇议会特此制定以下章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被引用为阿裕尼后港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 ) 2011 年章程,将于 2011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 水利和服务费 2. (a) 任何住宅或商业物业中的每个单位的每个业主或租户; (b) 阿裕尼后港镇内任何市场或食品中心的每个摊位应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向市议会支付附表中规定的适当维护和服务费。商品和服务税 3. 附表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费包括根据《商品和 S 5642011 2 服务税法》(第 117A 章)对此类保护和服务所涉及的服务征收的商品和服务税需支付费用。撤销 4. 撤销以下章程 (a) 后港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章程(通过 83); (b) 2010 年阿裕尼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章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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