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厝港镇议会(公共财产和休憩用地)(修订)附则 2012 S 544/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
1 S 5442012 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544 市镇议会法(第 329A 章) Chua CHU KANG 市镇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修正案) 2012 年条例 行使市镇议会法第 24 条赋予的权力,Chua 镇镇议会Chu Kang 特此制定以下章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被引用为 Chua Chu Kang 镇议会(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修订)章程 2012,并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生效。删除和替换条例 7 2. Chua Chu Kang 市议会条例 7(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条例 2011 (GN No. S 7532011) 被删除,并以下列条例代替 非法停车等 市议会 7. 没有人未经事先书面许可,应 (a) 将任何车辆停放在任何公共财产或任何非停车位的空地上; (b) 在任何公共财产或任何开放空间内使用、乘坐或驾驶任何车辆,但婴儿车、儿童专用的儿童玩具车或仅用于运送身体缺陷或残疾的人的轮椅除外; (c) 在任何公共财产或任何非市议会为此目的指定的自行车道的空地上骑自行车。 S 5442012 2 2012 年 10 月 22 日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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