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992012 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99 号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法(第 87A 章)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高等教育计划)(修订)条例 2012 年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法第 24 条赋予的权力教育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引用为 2012 年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修订)条例,自 2012 年 12 月 5 日起实施。条例 4 的修订 2.条例《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条例》(Rg 3)第 4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 在“人”一词之后插入出生于 1 号之前的词2006 年 1 月; (b) 将该条例重新编号为该条例的第 (1) 款,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2) 款 出生于 200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的人应凭借以下条件成为 PSE 基金的成员法案第 16B 条,如果除了是新加坡公民 S 5992012 2 (a) 之外,他有资格获得共同储蓄安排,并且在其出生日期 12 周年之年的 12 月 31 日(i ) 没有为他开设儿童发展账户; (ii) 政府根据《儿童发展账户条例》《儿童 6(2) 发展共同储蓄条例》向其支付的所有共付额供款总额未达到该条例规定的最高应付金额;或(b) 的第 6(3) 条第 6(3) 条,在紧接其出生日期 13 周年的那一年的 1 月 1 日之前,他的儿童发展账户中的存款根据第 10(2) 条)(a) 《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条例》; (c) 其儿童发展账户的受托人已根据《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条例》和第 10(3B)(a) 条的规定作出选择 (i) 政府向其提供的所有共付额供款总额根据该条例第 6(2) 条的儿童发展账户未达到该条例第 6(3) 条规定的最高应付金额; (ii) 在他的儿童发展账户中,根据这些条例的规定转移的款项属于他的贷方; 10(3C)(a) 属于 3 S 5992012 (d) 在他的账户中存入一笔款项,该款项是根据该法案第 13(2) 或 (3) 条转移的 Edusave; (e) 他有资格获得该法案第 16A(1)(e) 条所述的任何现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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