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法(第一附表的修订)通知 2012 S 549/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
1 S 5492012 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49 号广播法(第 28 章) 2012 年广播法(第一附表的修正)通知 为行使《广播法》,信息、通信和艺术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通知第 65 条赋予的权力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称为 2012 年广播法(修订附表)通知,并应被视为已于 2011 年 1 月 1 日生效。删除和替换附表 2。广播法的附表一是删除并以下列附表代替 第一附表 广播设备 第 2(1) 节 1. 仅电视接收卫星接收系统(TVRO 系统)。在本附表中,仅电视接收卫星接收系统是指能够直接接收从地外空间的任何通信或广播卫星发射或通过的任何广播服务的任何设备(包括碟形天线)或任何设备组合。 S 5492012 2 2012 年 10 月 30 日制作。CHAN YENG KIT 新加坡信息、通信和艺术部常任秘书。云母Y05.006.001.EV112; AGLLRDSL2820101 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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