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22013 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晚上 93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2 号 赌场管制法(第 33A 章) 2013 年赌场管制(广告)(修订)条例 新加坡赌场监管局行使《赌场管制法》第 200 条赋予的权力,经新加坡部长批准民政事务部,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3 年赌场控制(广告)(修订)条例,并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起实施。条例 3 的修订 2. 条例 3 2010 年赌场控制(广告)条例(GN No. S 862010)(本条例中简称为主体条例)修改为删除第(2)款并代之以下列第(2)款 第(1)款适用于以下人员(a) 赌场经营者; (b) 持牌国际市场代理人; (c) 持牌国际市场代理代表; (d) 有执照的特殊雇员; (e) 赌场执照、国际市场代理代表执照或特殊雇员执照的申请人,在该申请正在考虑但尚未确定期间;和国际市场 S 622013 2 (f) 任何代表 (a)、(b)、(c)、(d) 项中提及的人或在与该人的任何安排下或在其同意下行事的人(e)。修订第 4 条 3. 修订主体条例第 4(2) 条 (a),在 (a) 分段樟宜机场之后插入以下文字,新加坡滨海湾游轮中心,港湾中心国际客运码头; (b) 在 (c)(iii) 分段中的樟宜机场之后,插入位于 HarbourFront Centre 的新加坡滨海湾游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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