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法(第一、第五和第六附表的修正)通知 2014 S 395/201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4年
1 S 3952014 于 2014 年 6 月 4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95 号传染病法(第 137 章) 2014 年传染病法(修订第一、第五和第六附表)通知 为行使《传染病法》第 70 条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4 年传染病法(第一、第五和第六附表的修正)通知,并将于 2014 年 6 月 5 日实施。附表第一的修正 2.传染病的第一附表(a) 通过在第 19 项之后立即插入以下第 19A 项来修订法案。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感染(MERSCoV)(以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b) 删除第 21A 项。附表五的修正 3. 删除传染病法附表五的第 2 项,以下列项目代替 2. 中东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感染(以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MERSCoV)感染)。 S 3952014 2 修改附表六 4. 删除传染病法附表六第 1 项,以下列项目代替 1. 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感染(以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MERSCoV)感染)。 2014 年 6 月的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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