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252016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25 号《进出口条例》(第 272A 章)《2016 年进出口条例(口香糖)(修订)条例》 为行使《进出口条例》第 3 条赋予的权力,贸易部长和工业(贸易)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开始 1. 本法规是 2016 年进出口法规(口香糖)(修订)法规,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实施。法规 2 的修订 2. 法规 2修改进出口(口香糖)条例(Rg 4)(在本条例中称为主体条例),删除具有治疗价值的口香糖、医药产品和口腔牙胶的定义,代之以健康产品的以下定义和健康产品登记册在《健康产品法》(第 122D 章)中具有相同含义;口腔牙胶是指保健产品法第一附表中归类为口腔牙胶的保健产品;治疗产品是指保健产品法第一附表中归类为治疗产品的保健产品。 S 5252016 2 删除和替换第 3A 条 3. 删除主要条例的第 3A 条,并以下列条文代替 进口用于健康相关目的的口香糖 3A。第 3 条不适用于以下任何一项 (a) 根据《健康产品法》(第 3 章)注册或视为注册为治疗产品的任何口香糖。...
进出口条例(口香糖)(修订)条例 2016 S 525/2016pdf预览版进出口条例(口香糖)(修订)条例 2016 S 525/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