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2052017 于 2017 年 5 月 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2017 年新加坡共和国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宪法(第 3 号修正案)令第 S 205 号 行使《共和国宪法》第 110D(1) 和 (2)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总统,根据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总理办公室张志贤先生的建议,他负责总理在民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服务,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17 年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3 号修订)命令,并被视为已于 2017 年 5 月 1 日生效。附表 2 的修订。对 2010 年公共服务(特殊和高级人事委员会)令(GN 编号 S 8242010)附表进行了修订 (a),删除第 2(a) 项中的词语或战略组并代之以词语、战略组或吨智慧国家与数字政府办公室; (b) 删除第 2 项第三栏的 Lim Soo Hoon 女士的姓名,代以 Ng Chee Khern 先生的姓名; (c) 删除第 3(b) 项中的词语和战略组,代之以战略组和智慧国家和数字政府办公室; S 2052017 2 (d) 删除第 6 项第三栏的 Lim Soo Hoon 女士的姓名,代之以 Ow Foong Pheng 女士的姓名。...
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3 号修正案)令 2017 S 205/2017pdf预览版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3 号修正案)令 2017 S 205/201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