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监管(美利坚合众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峰会)(豁免)条例 2018 S 378/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3782018 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78 号《进出口条例》(第 272A 章) 进出口条例(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首脑会议)(豁免)条例 2018 年条例安排条例 1.2.3。引证和有效期限 定义 豁免 在行使《进出口条例》第 3 条(与第 5 条一并解读)赋予的权力时,贸易和工业部长制定了以下法规引证和有效期限 1.(1 ) 本条例是 (2) 本条例于 2018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4 日期间生效的进出口条例(美利坚合众国峰会与 2018 年民主(豁免)条例。朝鲜​​人民共和国) 2018 年(包括首尾两日)。定义 2. 在本条例中,代表是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个人,他 (a) 参加首脑会议; S 3782018 2 (b) 向 (a) 段中的代表提供秘书、行政或专业支持; (c) 参与新加坡峰会的任何筹备工作;首脑会议是指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代表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在新加坡举行的系列会议,包括与首脑。...
进出口监管(美利坚合众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峰会)(豁免)条例 2018 S 378/2018pdf预览版
进出口监管(美利坚合众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峰会)(豁免)条例 2018 S 378/201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