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视听记录)规则 2018 S 570/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5702018 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570 刑事诉讼法典(第 68 章) 2018 年刑事诉讼程序(视听记录)规则 规则安排 规则 1.2.3. 引证和开始 定义 向被告和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人披露陈述的视听记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28A(15) 条赋予的权力,法律部长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启动 1. 这些规则是 2018 年刑事诉讼(视听记录)规则,并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生效。 定义2. 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对于非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人,外国身份证号是指 (a) 如果该人是根据《就业法》签发的工作准证的持有人《外籍劳工法》(第 91A 章)分配给该人并在该工作准证中指定的身份号码; (b) 如果该人是根据《移民法》(第 133 章)签发的通行证持有人,则分配给该人并在该通行证中指定的识别号 S 5702018 2;就某项罪行而言,调查官是指正在调查该罪行的任何官员,包括负责该官员职责的任何其他官员; NRIC 号码,就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言,是指根据《国民登记法》(第 201 章)签发的该人身份证的号码;相关人员是指 (a) 如果被告被指控的罪行由商务部以外的任何部门或部门的人员进行调查)新加坡警察部队(其他 (i) 新加坡警方调查部主任) (ii) 由该署署长委任以执行有关人员的职能及行使权力的该署的任何副署长或助理署长;(b) 如被控人所控罪行已被调查由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部的一名官员 (i) 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部主任;或 (ii) 由该主任任命的该部门的任何副主任或助理主任执行相关人员的职能和行使权力; (c) 如果被告被指控的罪行由中央禁毒局人员进行调查( i) 中央缉毒局侦查处处长;或 3 S 5702018 (ii) 由该处长任命的该处的任何副处长或助理处长,以履行相关官员的职能和行使相关人员的权力; (d) 如果被告被指控的罪行由腐败行为调查局的一名人员进行调查 (i) 腐败行为调查局局长;或(ii) 该局的任何副局长或助理局长,由该局长委任以执行有关人员的职能及行使相关人员的权力;或观看指根据第 23(6)(a)、162(2)、166(2)、214(2)、218(2)、225B(3) 或 235(7)(b) 条作出安排的观看) 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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