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442019 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44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第 4 届新加坡国际网络周豁免)令 2019 年段落安排第 1.2.3. 引文定义豁免 附表引文定义 2. 在本命令中行使权力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1. 该命令是 2019 年道路交通(第四届新加坡国际网络周豁免)命令。第四届新加坡国际网络周是指被称为第四届新加坡的活动国际网络周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 日(包括首尾两天)在新加坡举行,包括东盟部长级政府软件展览和会议、东盟网络犯罪检察官圆桌会议、SICW 网络安全讲座、国际通用标准会议和任何与活动相关的会议和社交活动; Cybersecurity, Conference on S 6442019 2 带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是指 (a) 不在任何道路上出租的汽车; (b) 根据与司机签订的合同(明示或暗示)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以便在该车上运送租车人以及一名或多名乘客(如果有的话) ;豁免公司是指名为 Limo Butler Pte 的公司。有限公司(UEN 201314626R)。豁免 3. 该法案第 101、106 和 107 条以及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则 (R 14) 第 II 部分和第 VI 部分不适用于或与任何带有底盘号和在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4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为第四届新加坡国际网络周的目的,在附表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中指定的发动机号,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就该车辆感到满意 (a) 该车辆仅由豁免公司使用,或由根据公司行事的任何豁免个人的指示使用; (b) 如果车辆带有附表第 1 部分指定的底盘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则该车辆必须展示由处长按处长要求的方式发出的标签; (c) 任何时候在任何道路上使用该车辆时,有一份关于将该车辆用作私人出租汽车的有效保险单,以确保不会因死亡或身体死亡而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人因使用该车辆而造成或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d) (c) 项所述保险单项下的风险由在保单签发时在新加坡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人承担; 3 S 6442019 (e) 车辆及其任何附件或附件始终保持清洁、妥善维修且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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