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02020 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0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CHINGAY PARADE 2020 豁免)令 2020 年段落安排第 1.2.3.引文定义 机动独轮车骑手的豁免 附表 行使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根据《道路交通法》,交通部长制定以下命令 1. 本命令为 2020 年道路交通(Chingay Parade 2020 豁免)命令。 引文定义 2. 在本命令中,Chingay Parade 是指由以下组织举办的称为 2020 年 Chingay Parade 的活动人民协会;机动独轮车是指以电子方式操作的单轮个人代步工具;人民协会指根据人民协会法(第 227 章)第 2 条组成的人民协会; S 502020 2 指定期间是指以下期间 (a) 从晚上 8.15 开始。到晚上 8.45 2020 年 1 月 18 日; (b) 从晚上 9 点开始到晚上 9.30 2020 年 1 月 31 日; (c) 从晚上 9 点开始到晚上 9.30 2020 年 2 月 1 日;指明道路指附表所列地图中以黑色线划定的道路部分。机动独轮车骑手的豁免 3. 该法案第 5A 条不适用于在指定期间在指定道路上在以下条件下骑电动独轮车的个人 (a) 该个人由人民授权骑摩托独轮车协会; (b) 机动独轮车的骑行时速不超过 10 公里; (c) 根据《2017 年主动出行法》(2017 年第 3 号法案),电动独轮车不是不符合规定的个人代步工具; (d) 乘坐机动单轮车时,在指明道路上乘坐的其他机动单轮车不多于 19 辆; (e) 任何时候电动独轮车用于装扮游行时,有关电动独轮车的保险单有效,确保电动独轮车的车主和个人共同和个别地免受任何任何人因使用机动独轮车而造成或引起的死亡或身体伤害的责任; (f) (e)项所述保险单项下的风险由在签发保单时在新加坡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人承担; 3 S 502020 (g) 如果由于道路上存在机动独轮车而发生事故,造成另一人受伤或任何财产(包括任何动物)损坏或毁坏,骑机动单轮车的人(称为骑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遵守以下要求(i)必须立即停止机动独轮车; (ii) 必须立即提供骑手可以提供的任何帮助; (iii) 必须尽快在事故现场将骑手的姓名和住址以及机动独轮车 (A) 车主的姓名和地址提供给受伤的个人或车主任何已损坏或毁坏的财产; (B) 代表受害个人或财产所有人的个人; (iv) 必须尽快将这些姓名和地址提供给在事故现场的任何警察或管理局雇员; (v) 如果 (A) 另一人受伤,而警务人员或管理局雇员均不在现场,则必须尽快亲自到离事故现场最近的警察局报告事故的全部详情在事故现场; (B) 任何财产的拥有人损坏或毁坏,而该财产、代表该拥有人的任何个人、任何警务人员或管理局的任何雇员均不在事故现场; S 502020 4 (h) 如果被留在道路上的机动独轮车自动从其离开的位置移动并卷入导致他人受伤或任何财产(包括任何个人(动物)被损坏或毁坏,骑电动独轮车的个人必须在意识到事故后尽快遵守 (g) 项的情况。...
道路交通(Chingay Parade 2020 — 豁免)令 2020 S 50/2020pdf预览版道路交通(Chingay Parade 2020 — 豁免)令 2020 S 50/202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