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S 757/2020 号主动出行(不带年龄拍摄活动的自行车 - 豁免)令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
1 S 7572020 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57 号《2017 年主动出行法》(2017 年第 3 号法案)《主动出行法》(骑车时没有年龄拍摄活动豁免) 2020 年条款安排第 1.2.3 段的规定根据《2017 年主动出行法》第 66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1. 本命令为 2020 年《主动出行(骑自行车无年龄拍摄活动豁免)令》。引文定义 2. 在本命令中,CWA 新加坡指的是根据《公司法》(第 50 章)注册为 Cycling Without Age Singapore Ltd. (UEN 201714757N) 的公司;指定活动是指由 CWA Singapore 组织并在 (a) 附表第 1 部分所列地图中的黑色线划定的人行道上以及 S 7572020 2 第 2 部分指定的共享路径上进行的拍摄2020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 点至下午 1 点; (b) 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 时在附表第 3 部所列地图中以黑色线划定的行人路;指定的 etrishaw 指 (a) 为载客而建造或改装的三轮脚踏车; (b) 装有电动机; (c) 可由人力或配备的电动机驱动,或两者兼有; (d) 由 CWA Singapore 用于特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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