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832021 于 2021 年 8 月 7 日中午 12 点首次发表于政府公报电子版。第 S 583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拼车豁免)(第 2 号)第 2021 号法令第 1.2.3.4.5 段第 1.2.3.4.5 段的引文和启动 定义 私家车司机拼车安排 拼车安排中的私家车车主 拼车安排中导致使用私家车的其他人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本命令是 2021 年道路交通(拼车豁免)(第 2 号)命令,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获批准的公司是指以下任何公司 (a) GrabCar 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UEN 201427085E); (b) 莱德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UEN 201425891W); S 5832021 2 经批准的按需乘车预订服务是指由经批准的公司提供的按需乘车预订服务(在《2019 年点对点客运行业法》(2019 年第 20 号法案)第 4 节给出的含义内),(a)直接匹配( i) 私家车司机,他们提供汽车预订服务,为司机在任何情况下将要进行的旅程或部分旅程提供运输; (ii) 准乘客预订第 (i) 项所述旅程或部分旅程的运输;寻求 (b) 将预订通知或潜在乘客将其预订通知此类私人汽车的驾驶员以提供该运输;便利拼车安排 指机动车辆运送一名或多名乘客在以下各项适用的旅程中 (a) 该运送是旅程的主要目的所附带的,并且司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进行该旅程; (b) 提供的运输不是司机或其他人在道路、停车场或根据该法第 V 部分为公共服务车辆提供的公共展台上站立或出租的结果; (c) 运输的对价仅限于 (i) 乘客支付旅途中发生的费用的一部分,司机或任何其他人都不会从乘客的运输中获利或所有3 S 5832021 其他乘客,如果根据安排载运多于一名; (ii) 乘客承诺在相同的基础上携带司机或司机的家属进行类似的旅程,或其他类似的利益;私人汽车是指以个人名义注册的汽车(在该法案第 4(1)(e) 节所定义的范围内),并且 (a) 由 (i) 个人、个人家庭或拥有该个人权力的其他人; (ii) 出于社会或家庭目的或个人业务;但 (b) 不用于非样品的货物运输或用于奖励的教学目的。...
道路交通(拼车——豁免)(第 2 号)令 2021 S 583/2021pdf预览版道路交通(拼车——豁免)(第 2 号)令 2021 S 583/202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