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修订)法案第 131975 号法案 1975 年 3 月 3 日第一次阅读 目录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和开始 2 废除和重新制定第 15 条 3 新时间表 解释性声明 新加坡家庭的公共资金支出计划和人口委员会(修订)法案第 131975 号法案于 1975 年 3 月 3 日第一次阅读。修订版)。新加坡,如下 修改新加坡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法案的法案(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的第 168 章在线发布于法案增补于 1975 年 3 月 7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简称和生效日期 1. 本法可称为 1975 年新加坡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修正)法,并应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废除和重新制定第 15 条 2. 新加坡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法令第 15 条在此被废除,代之以下列条款 15. 本法令附表中规定的财务规定对委员会的财务规定有效. 新的附表 3. 新加坡计划生育和人口委员会法特此修订,在其第 19 条之后立即插入以下附表第 15 节 1. 董事会应保留其交易和事务的适当账目和记录,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正确支付其资金并获得适当授权,并保持对以下资产的充分控制,或由董事会保管,以及董事会所招致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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