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注册(修订)法案 目录 第 171979 号法案 阅读第一次 1979 年 3 月 21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 2 第 22 条的修订 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医疗注册(修订)法案第 171979 号法案 阅读第一个时间为 1979 年 3 月 21 日。新加坡,如下简称 修订医疗注册法的法案(修订版第 218 章)。由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本法案可被引用为 1979 年医疗注册(修正)法案。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79 年 3 月 22 日的法案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 月 23 日2022 修订第 22 条 2. 修订《医疗注册法》第 22 条第 (1) 款 (a),删除其中 (h) 段末尾的句号,代之以 ;要么; (b) 在紧接其 (h) 段之后插入以下 (i) 段未能在由政府作出的任何承诺中指定的期限内为政府或政府指示的其他机构或组织提供服务他是政府。解释性声明 本法案旨在修订《医疗注册法》(第 218 章)第 22 条,以赋予医务委员会权力下令将任何临时注册或以其他方式注册的医生的姓名从注册簿中删除,他们没有在他向政府作出的任何承诺中指明的期间内为政府或政府指示的其他机构或组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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