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法案 目录 法案第 311993 号第一次阅读 1993 年 10 月 12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第一部分 初步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授权人员 4 注册检查员登记 5 注册检查员注册 6 注册检查员的独立性 7 权力发生火灾时 8 进入的一般权力 9 固定显示消火栓位置的铭牌的权力 10 安装消火栓的权力 11 消火栓的损坏等 12 误报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13 Oct 1993 PDF created date on 23 2022 年 2 月第 II 部分建筑物中的火灾危险 13 消除火灾危险 14 专员可在紧急情况下减轻火灾危险 15 在紧急情况下命令关闭处所的权力 16 火灾危险令 17 对命令提出上诉的规定 18 专员没收或移走的财产和材料19 专员收回成本和费用 第 III 部分 BU 防火ILDINGS 20 消防证书 21 消防应急计划 2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3 消防安全工程 Part IV 消防安全工程控制 24 禁止未经计划批准的消防安全工程 25 合格人员的任命和职责 26 消防安全工程监督 27 修改或放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要求 28 上诉咨询委员会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3 年 10 月 13 日在法案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第 V 部分 用于危险行业或目的的场所 29 消防安全证书 30 场所使用变更申请 31危险行业的执照 32 执照的条件和更新 33 执照的暂停和撤销 第 VI 部分 石油和易燃材料的控制 34 本部分的解释 35 石油的运输和储存 36 石油的分配 37 违法 38 专员的权力 39 授予和更新执照 40 取消执照 41 部长下达命令的权力 42 处置库存和设备 第 VII 部分 杂项 43 阻碍授权人员执行其职责 44 授权人员可以强行进入 45 科学官员证书 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3 年 10 月 13 日在法案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46 逮捕权 47文件不准确 48 证据 49 送达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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