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证券(修订)法案 目录 第 332004 号法案 首次阅读 2004 年 7 月 20 日 长标题 颁布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第 11 条的修订 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政府证券(修订)法案第 332004 号法案 阅读2004 年 7 月 20 日第一次。版本)。新加坡,如下 简称和开始 修订政府证券法的法案(2002 年修订的第 121A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7 月 21 日的法案补充文件 PDF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1. 本法可被称为 2004 年政府证券(修正)法,并应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第 11 条的修正 2. 节对《政府证券法》第 11 条进行修订,删除第 (1) 款并代之以下列第 (1) 款,议会可根据总统同意的宪法第 144(1)(a) 条的决议,授权金额根据本法在新加坡通过发行政府证券进行借款,并且可以不时更改该金额。(1A) 部长可以不时通过发行政府证券来借款该金额。新加坡的债券,但在任何时候未偿还的借款总额(无论是在 2004 年政府证券(修订)法案生效日期之前、当天或之后)不得超过任何决议(可变或其他)提及的金额在第 (1) 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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