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2008 FORMULA 1 SingTel Singapore Grand Prix)(豁免)通知 2008 S 475/200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9日
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2008 年 FORMULA 1 SingTel Singapore Grand Prix)(豁免)通知 2008 年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 引文 2 定义 3 豁免 附表 指定赛车电路编号 S 475 引文定义 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补偿)法案(第 189 章)机动车(第三方风险和补偿)(2008 年 1TM 方程式新加坡新加坡大奖赛)(豁免)通知 2008 年行使机动车(第三方风险和补偿)法案第 23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8 年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2008 FORMULA 1TM SingTel Singapore Grand Prix)(豁免)通知。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 月 21 日2022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在本通知中,指定赛道是指指定的赛道和经批准由国际汽车联合会、新加坡旅游局和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用于 2008 年国际汽车联合会一级方程式世界锦标赛,具体见附表。豁免车辆 3.(1) 本法第 3 条不适用于在指定赛道内为 2008 年新加坡 Fd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lAutomobile Formula One World Championship 之目的使用任何电机; (b) 当有一份有效的与该机动车辆有关的保险单为该机动车辆的车主或驾驶该机动车辆的其他人(如该保单中可能指明的人)投保时单独,针对因在新加坡使用机动车辆而造成或引起的任何人死亡或身体伤害而可能由所有者或该其他人共同或由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单独招致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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