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规例章。 176, RG 1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法规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4 费用 立法历史 3 GMP 证书申请 药品法案(第 176 章,第 74 节)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法规 Rg 16 G.N.第 S 1302002 号 2004 年修订版(2004 年 2 月 29 日) 2002 年 6 月 1 日 1. 本规例可引称为《药品(良好生产规范引证证书)规例》。定义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2. 在这些法规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活性药物成分是指在医药产品制造中用作活性成分的任何原材料;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或 GMP 证书是指与任何医药产品的制造相关的证书或主动符合良好药品生产规范标准的证书;证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成分是指药品检验公约药品检验合作计划指南药品或活性药物成分(视情况而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许可当局批准的其他此类良好生产规范标准。 GMP 证书申请 3.(1) 就该法案第 22 条而言,应以许可当局可能要求的形式和方式向许可当局提出 GMP 证书申请。 (2) 在收到根据第 (1) 款提出的申请后,许可当局可以在评估符合良好生产规范标准后,向任何医药产品或活性药物成分的制造商颁发 GMP 证书,但须符合以下规定。发牌当局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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