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所得税(联合境外设施收入免税)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 2 定义 3 应用 4 免税 5 免税收入的确定 6 未吸收损失和资本免税额的扣除 7 坏账扣除,准备金可疑债务和减值损失 2003 年新加坡法令在线确定设施是否为银团设施的附表标准当前版本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43A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1 本条例可称为所得税(豁免2003 年联合海上设施的收入)条例 引文定义 2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相应条例是指所得税(来自银团境外信贷和承销设施的收入)条例(Rg 4); FRS 39 与该法案第 34A 条的含义相同; FRS 109 和 SFRS(I) 9 具有该法案第 34AA(15) 条中赋予这些表达的含义;减值损失是指根据 FRS 39 确认的减值损失或根据 FRS 109 或 SFRS(I) 9(视情况而定)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 S 2372009 wef 17012008 S 2372009 wef 17012008 S 552020 wef 12112018 S 2372009 wef 17012008 S 552020 wef 12112018 离岸信贷工具 指 (a) 任何向 (i) (ii) (iii) 个人提供贷款、垫款或资金的工具指明人士的定义的(a)段所提述的;提供的贷款、垫款或资金将在新加坡境外使用;新加坡居民不直接或间接承担与该设施有关的利息、佣金、费用或其他付款(新加坡居民通过境外常设机构在新加坡境外开展的任何业务除外)在新加坡)或任何新加坡常设机构;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b) 任何设施 (c) 任何设施 (i) (ii) (iii) (i) (ii) (i) (ii) (iii) 向特定人士的定义 (b) 段所指人士提供贷款、垫款或资金;提供的贷款、垫款或资金将在新加坡境外使用;与该设施有关的利息、佣金、费用或其他付款不得从该人在新加坡产生或源自新加坡的任何收入中扣除;就通过新加坡境外的常设机构在新加坡境外开展的任何业务,向非居民个人(其在新加坡的常设机构除外)或新加坡居民提供担保或信用证,并为其签发担保或信用证;新加坡居民不直接或间接承担与该设施有关的利息、佣金、费用或其他付款(新加坡居民通过境外常设机构在新加坡境外开展的任何业务除外)在新加坡)或任何新加坡常设机构;向指明人士的定义的(a)段提述的人提供债券、票据、存款证或其他债务票据的发行;发行此类债券、票据、存款证或其他债务工具所筹集的资金将在新加坡境外使用;新加坡居民不直接或间接承担与该设施有关的利息、佣金、费用或其他付款(但居住在 (d) 任何设施中的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外开展的任何业务除外)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新加坡,通过新加坡境外的常设机构或任何新加坡常设机构创建; (e) 任何设施,其中 (i) (ii) (iii) 向指明人士的定义 (b) 段所提述的人士提供债券、票据、存款证或其他债务票据的发行;或发行此类债券、票据、存款证或其他债务工具所筹集的资金将在新加坡境外使用;与该设施有关的利息、佣金、费用或其他付款不得从该人在新加坡产生或源自新加坡的任何收入中扣除;离岸担保工具是指任何工具,其中 (a) 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信用证并以该金融机构为受益人,以提供或参与向非居民个人(其常设机构除外)提供的贷款。新加坡); (b) 贷款将在新加坡境外使用; (c) 任何新加坡居民不直接或间接承担与贷款有关的利息(新加坡居民通过新加坡境外的常设机构在新加坡境外开展的任何业务除外)或新加坡的任何常设机构;关联方,就任何指明人士而言,是指 (a) (b) (c) 直接或间接控制指明人士的任何其他人;由指明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指明人士一起,由一个普通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指明金融机构是指 (a) 持有《银行法》第 7 或 79 条(第...
2003 年 S 183/2003 所得税(豁免银团离岸设施收入)条例pdf预览版2003 年 S 183/2003 所得税(豁免银团离岸设施收入)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