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噪音)条例 1996 S 372/199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6年08月23日
1996 年工厂(噪音)条例 目录 制定公式第一部分 初步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应用 第二部分 噪音控制 4 占用者和雇主的职责 5 机器或设备供应商的职责 第三部分噪音监测、听力保护器和培训 6噪音监测 7 听力保护器 8 培训 第一附表 噪音允许暴露限值 第二附表 噪音监测报告 No. S 372 FACTORIES ACT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ruary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CHAPTER 104) FACTORIES (NOISE) 1996 年条例 为行使《工厂法》第 102(1) 条赋予的权力,劳工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第 I 部分 初步引用和启动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1996 年工厂(噪音)条例和应于 1997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ires 加权声压级是指由具有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出版物 651 中规定的特性的电网的仪器测量的声压级; dB(A) 指加权声压级的分贝;等效声压级,就波动声压级而言,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测得的恒定声压级,其累积声能与在同一时间段内测得的波动声压级相同。...
工厂(噪音)条例 1996 S 372/1996pdf预览版
工厂(噪音)条例 1996 S 372/199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