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临时措施)(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会议的替代安排)命令 2020 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已删除) 4 申请 1 引用和开始 5 理事会会议的替代安排 6 董事会会议的替代安排7 公益金会议的替代安排 第一时间表 理事会会议的替代安排 第二时间表 董事会会议的替代安排 第三时间表 公益金会议的替代安排 No. S 468 COVID19(临时措施)2020 年法案(2020 年第 14 号法案)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COVID19(临时措施)(国家社会服务委员会会议的替代安排)令 2020 年行使 COVID19(临时)第 27 条赋予的权力措施) 2020 年法令,法律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C声明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会议的替代安排)命令,并被视为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生效。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准委员会成员指《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195A);委员会是指根据《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5(1) 条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 Board member means any person appointed or elected to the Board; S 5432020 wef 27032020 S 5432020 wef 27032020 Community Chest 指根据《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13(1) 条设立的公益金; S 5432020 和 27032020 公益金成员是指根据《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13(2) 条任命的公益金主席、副主席或任何其他成员; S 5432020 和 27032020 委员会指根据《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3 条设立的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理事会成员是指根据《全国社会服务理事会法》第 15 条获得理事会成员资格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包括根据该法第 17(1) 条任命的代表理事会成员行事的官方代表;电子手段是指电子通信、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其他电子手段;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正式委员会成员是指《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15(1)(a) 条中提到的正式委员会成员;名誉理事会成员是指《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15(1)(c) 条中提到的名誉理事会成员;名誉秘书长是指《全国社会服务委员会法》第 5(1)(c) 条中提到的名誉秘书长,就理事会会议而言,包括根据《国家社会服务法》第 7(9) 条任命的人社会服务委员会(会议)规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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