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服务土地法令 1963 年 2020 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修订后的授权下编写和发布1983 年 2020 年《法律法案》版本。 1963 年服务土地法 部分安排 第 1. 2. 简称 为任何马来西亚军队目的而使用土地的非法占用者的撤离 驱逐非法占用任何为任何马来西亚人目的而使用或将被使用的土地的人的法案军队。 1963 年 11 月 1 日 简称 1. 本法令是 1963 年服务土地法令。 为任何马来西亚军队的目的清除非法占有者 2.(1) 本节的规定应适用于用于或将用于马来西亚任何军事、海军或空军的目的。 (2) 地方法院,根据联邦土地专员或他授权的人的信息,任何人非法占用本条适用的任何土地,可以发出传票,要求该人出庭被告知;并且在他出席传票或(在他缺席的情况下)传票送达证明时,法院可以以简易方式审理和裁定该信息。 (3) 如果在审理该信息时,法院对信息的真实性感到信纳,法院应通过逮捕令要求逮捕令中指定的任何警官立即剥夺该联邦土地人员的财产并将其从土地上移走,并代表专员与所有 1 31 一起接管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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