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RPPL No. 1-37 以恢复公共安全局员工的危险职责差异

相关行业:修订方案
报告地区:帕劳
发布时间:2022年
RPPL No 1-74 FIRST OLBIIL ERA KELULAU 第十六届特别会议,1984 年 5 月 RPPL NO. 1-74 (Intro. as H. B. No. 1-0289-16S, HD1) AN ACT 修订 RPPL No. 1-37 以恢复公共安全局雇员的危险职责差别。 OLBIIL ERA KELULAU 代表的帕劳人民执行如下规定:第 1 节。修正案。 RPPL 第 1-37 号第 9(4)(d) 节通过增加第 (iv) 小段进行修订,内容如下:“(iv) 警察危险职责差异。司法部公共安全局警察部队的雇员有资格获得最高为调整后基本工资 25% 的特殊危险税差额。公共安全局局长应颁布规则和条例,规定警察部队雇员领取这种差别待遇的具体资格标准”。第 2 节生效日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法经帕劳共和国总统批准或未经批准即成为法律后生效。通过:1984 年 10 月 31 日 /s/ Demei Otobed /s/ 代表 Carlos H. Salii,议长 Kaleb Udui,众议院议长 参议院于 1984 年 11 月 21 日批准。/s/ Haruo I. Remeliik 帕劳共和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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