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PL No. 7-19 SEVENTH OLBIIL ERA KELULAU RPPL No. 7-19 第三届例会,2005 年 7 月(回复:作为参议院第 7-75 号法案,SD1) 一项法案 修改 11 PNC 522 以更改律师执照;以及其他相关目的。 OLBIIL ERA KELULAU 所代表的帕劳人民执行如下规定:第 1 节。立法调查结果。 Olbiil Era Kelulau 认为,律师执照应在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第 2 节。修正。 11 PNC 522 修改如下:“§ 522. 许可费。共和国律师执照的费用为每年 600.00 美元,并在颁发后三百六十五 (365) 天到期。费用应在颁发许可证之前支付给国库局局长,并由局长存入国库。”第 3 节。修订。 11 PNC 525 修订如下:“§525.处罚。任何人违反本分章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分章颁发的任何许可证的条件从事招揽订单、销售选择权、合同或认购的人,将构成轻罪,一经定罪,将处以不超过超过 1000.00 美元,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第 4 节生效日期。本法自总统批准后生效,或未经总统批准即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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