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ATSKOERANT,2005 年 7 月 8 日第 27735 号 61 2005 年第 1054 号通知水务和林业部根据 1998 年国家草原和森林火灾法(1998 年第 101 号法案)的国家火灾危险等级系统 I,Tshepo Malatji ,以我作为林业监管局局长的身份并根据《国家草原和森林火灾法》第 9(1) 条行事,并与根据《国家草原和森林火灾法》规定的权力和职责的授权一起阅读,特此作出和公布《国家草原和森林火灾法》以供一般信息,如附表所述。 W E C T O R Y F O R E S T R Y REGULATION DATE 170605 Schedule 国家火灾危险等级系统适用于整个国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结构和公式 附录 1 中的结构和公式用于计算评估火灾所需的指标值每个地区在一个或多个适当时期的危险等级。 2. 火灾危险等级 附录 2 给出了火灾危险等级,它以清晰的形式表明了每个等级应采取的防火和准备措施。 4 62 第 27735 号政府公报,2005 年 7 月 8 日 3. 轮胎危险区域和阈值 整个国家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都具有足够统一的火灾危险,可以进行单一评级,即对整个地区都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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