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第 29319 号政府公报,2006 年 10 月 27 日新闻声明 国家农业营销委员会 2006 年第 1493 号公告 (NAMC) 申请修改红肉行业现有法定措施(征税、登记和记录申报表)的条款农产品营销法 农业和土地事务部长收到红肉产业论坛 (RMIF) 代表红肉产业直接受影响群体的要求,要求修改红肉中的现行法定措施行业。 2006 年 8 月 25 日,部长将该申请提交给全国农业营销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向她提出建议。对红肉行业现有法定措施的拟议修订包括以下内容:将现有的征税管理人从一家拥有单一股东和董事的私人公司 1 更改为第 21 条公司。免除进口生皮的法定征税。注明法定措施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更改屠宰场一词的定义,使其与 2002 年肉类安全法中的定义保持一致。将肉类零售店的定义替换为肉类贸易商的定义,以涵盖所有市场参与者。插入指定动物的定义所有者。这应该澄清一个事实,即屠宰场屠宰自己的动物,屠宰场负责支付征费,并有义务将其支付给征费管理人。由于对现有法定措施的拟议修订初步符合 1996 年第 49 号《农产品营销法》的目标,部长要求国家农业营销委员会调查其可能的实施情况。...
农产品销售法:申请修改红肉行业现行法定措施:征求意见pdf预览版农产品销售法:申请修改红肉行业现行法定措施:征求意见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