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31514 号政府公报,2008 年 10 月 15 日 2 附表 1 定义 在本附表中,该法案是指 2002 年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案(2002 年第 37 号法案)。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在该法案或根据该法案颁布的任何措施中已赋予其含义的任何词语或表达,如该法案第 1 (1) 节中本法案的定义所提及的,均应,有这个意思;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以下词语和表达应具有以下含义 任命日期或代表指任何金融服务提供商首次任命代表以提供与特定类别有关的金融服务的日期或子类别;任命日期或直接监督是指在监督者的指导、指示和监督下对代表提供的金融服务进行监督,并且定期(每天和每周)进行;投资团队会议是指上午会议和或类似结构的会议,涉及全权委托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做法,投资团队在这些会议上讨论和决定投资政策、战略或特定投资决策的实施;持续监管是指在直接监管下的初始服务期结束后实施监管的方式,但受监管者仍需要监管,且这种监管至少每两周至每月进行一次;产品培训是指特定产品供应商提供有关功能、优势、成本结构、为所提供的特定金融产品提供建议或提供中介服务所需的风险概况和其他信息;代表名册或代表名册是指必须由金融服务提供商维护并根据该法案第 13 条提交给注册官的代表名册;由受监管服务提供的代表是指不符合规定的经验、资格和或监管考试要求的代表,其服务是根据金融服务 STATSKOERANT, 15 OKTOBER 2008 No., 提供的。...
财务咨询和中介服务法: 豁免: 在要求和条件方面受监管的服务pdf预览版财务咨询和中介服务法: 豁免: 在要求和条件方面受监管的服务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