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skoerant,2008 年 11 月 21 日第 31614 号 3 政府通知第 R. 1236 号 2008 年 11 月 21 日 南非根据所得税法第 10(1)(d)(iii) 和 (iv) 条颁布的收入服务条例, 1962 年(1962 年第 58 号法案),规定专员可以为该部分的目的批准一个实体的条件 凭借《所得税法》第 10(1)(d) 条赋予我的权力, 1962 年(1962 年第 58 号法案),我,特雷弗·安德鲁·曼努埃尔,财政部长,特此在附表中规定,专员可以批准一个实体以免除该实体的正常收入和应计费用的条件根据该部分征税。 T.A. MANUEL MINISTER OF FINANCE 4 No.31614 GAZETTE,2008 年 11 月 21 日 时间表草案 定义 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 1962 年所得税法赋予含义的任何词或表达赋予其的含义和实体是指第 10(1)(d) 条中设想的任何 (a) 互贷协会、忠诚或赔偿基金、工会、工商会(或此类商会的协会)或地方宣传协会(iii) 该法的; (b) 该法第 10(1)(d)(iv) 条所设想的公司、社团或其他人员协会,其唯一或主要目的是作为从事特定业务、专业或业务的人员的代表机构。职业;就忠诚或赔偿基金而言,成员包括该互助贷款协会的出资人,是指具有唯一或主要目标的协会,作为自愿储蓄协会,其参与者定期向由成员管理的共同资金池供款。此类成员的经济利益。...
所得税法: 规定: 专员可以批准实体免除该实体的收入和应计税的条件pdf预览版所得税法: 规定: 专员可以批准实体免除该实体的收入和应计税的条件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