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职业法: 规则:教育和培训认证费用的支付

相关行业:通知
报告地区:南非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7日
84 第 32043 号政府公报。 2009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通知 2009 年第 43 号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卫生专业法案,1974 年第 56 号)关于根据《卫生专业法案》为教育和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和培训认证支付费用的规则, 1974 年 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根据第 61A(I)(e) 条与经 2007 年第 29 号法案修订的 1974 年卫生专业法案(1974 年第 56 号法案)第 16 条一起阅读,制定了附表中的规则.附表 1. 在本附表中,该法案是指经 2007 年第 29 号法案修订的 1974 年卫生专业法案(1974 年第 56 号法案),该法案赋予含义的任何词或表达应具有该含义,并且,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认可与法案中定义的认可一词具有相应的含义;委员会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15 条设立的专业委员会;教育和培训是指与教育和培训机构提供的资格的学习课程有关的课程内容;教育和培训机构是指提供或提供任何教育和培训的机构或设施,其目的是使任何人有资格从事该法案规定适用的任何卫生专业或执行任何被定义为以下行为的行为与该法案下的注册专业范围有关;和 STAATSKOERANT, 27 MAART 2009 No.32043 85 计划是指在某一专业学习的特定课程,旨在获得根据该法案注册专业人士的本科或研究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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