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欧洲社区)条例(北爱尔兰)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73年
1973 年第 448 号欧洲共同体。第 448 号欧洲共同体机动车强制保险 2651 C 法规,日期为 1973 年 10 月 31 日,由内政部根据 1972 年欧洲共同体法第 2 节制定。内政部代表国务卿行使《欧洲共同体法》第 2 条第 19n() 条和欧洲共同体(指定)令 1972(11) 和 .在所有其他为此授权的权力中,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1 。这些法规可被引用为 1973 年欧洲共同体(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北爱尔兰)法规,并将于 1974 年 1 月 1 日生效。2.0)在这些法规中,该法案是指 1970 年公路交通法案(北爱尔兰)( C); .该部指内政部;车辆是指任何打算在陆地上行驶并由机械动力驱动但不在轨道上运行的机动车辆,以及任何拖车。是否不耦合。 . (2) 就本条例而言,车辆通常所在的地区是 (a) 车辆登记所在国的领土,或 (b) 在不需要对车辆类型进行登记的情况下,但 th vl;hicle 带有类似于车牌的保险牌或识别标志;保险牌照或签发标志所在国的领土,或 (c) 如果车辆类型不需要牌照、保险牌照或车辆的管理员是永久居住。...
1973 年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欧洲社区)条例(北爱尔兰)pdf预览版
1973 年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欧洲社区)条例(北爱尔兰)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