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 年贸易印花税法(北爱尔兰)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65年
你。贸易印花税法(北爱尔兰) 1965 F1 1965 CHAPTER 6 F1Act rep.到 2005 年,NI 7 S. 9 将继续对 SI 19761813 9Interpretation.N.I. 有效。在本法中,下列用语分别具有特此赋予的含义,即现金价值是指就任何贸易印章而言,该印章上所载的价值; F2 有条件销售协议是指销售货物的协议,根据该协议,购买价款或部分价款分期支付,并且货物的财产仍属于卖方(尽管买方将拥有货物),直到协议中规定的分期付款或其他条件得到满足;货物包括车辆、船只、飞机和动物,通常包括任何种类的物品和财产; F2 租购协议是指除有条件的销售协议外的协议,根据该协议,(a) 货物被保释以换取被保释人的定期付款,以及 (b) 货物的财产将转移给该人如果协议的条款得到遵守并且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 (i) 该人行使购买选择权, (ii) 协议的任何一方作出任何其他指定作为, (iii) )任何其他指明事件的发生;定义于 1974 年废除 c。 39 赎回是指,就任何交易邮票而言,将此类邮票(无论是通过交付邮票或让邮票被取消或以其他方式)换取金钱或货物或任何其他利益、津贴、优惠或利益(但不包括卖方或制造商提供的服务或维修,或与购买交付邮票相关的服务或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此类货物);可赎回和赎回的表述应据此解释;商店包括经营任何零售贸易或业务的任何处所,以及处所以外的任何车辆、摊位或地方;邮票是指任何邮票、优惠券、凭证、代币或类似装置,无论是否有粘性,但该领域的合法货币除外;邮票簿是指应在其中或拟贴上贸易邮票的书籍或类似物品; F2 贸易印章是指在 (i) 购买任何货物,或 (ii) 根据租购协议对任何货物的保管,(其他而不是购买该邮票构成或包含该邮票的报纸或其他期刊),并且该人或其他人可以或打算可以(无论是单独或与其他此类邮票一起)赎回(无论是单独还是与其他此类邮票一起)如果 (a) 在购买者购买任何商品时或与购买者购买任何商品有关的情况下或将要交付给某人(在此定义中称为购买者),则该邮票不应被视为贸易邮票,或将任何货物交予他,并且 (b) 它旨在并且不可从除 (i) 购买者向其购买这些货物的人(在此定义中称为卖方)之外的任何人赎回,或将这些货物交给他,或 (ii) 卖方从其处获得的任何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获得这些商品,并且(c)如果业务由六个或更多零售机构开展,则该印章是在不超过六个这些零售机构中可获得的一种,并且不能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其他地方的公众,以及可赎回的安排与任何其他邮票(无论是否为交易邮票)可赎回的安排完全分开,并且此定义中对购买商品的引用包括对获得服务的引用钱;商业印花计划是指使商业印花可在商店或其他地方使用的任何安排,连同其赎回安排,就商业印花计划而言,发起人包括,在从事零售贸易的人或企业承担赎回交易邮票的责任,就是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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