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04 年《养老金法》第 316(2)(f) 条向议会提交的命令草案,供议会两院通过决议批准。 2006 年法定文书草案 No. Pensions 2006 年职业养老金计划(征费上限)令 2006 年根据第 1 条生效 本命令是在行使第 178(1) 和 315(2) 条赋予的权力时作出的养老金法 2004(1)。根据该法第 316(2)(f) 节,该文书的草案已提交议会,并由议会两院的决议批准。因此,工作和退休金国务大臣经财政部 (2) 批准,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6 年职业退休金计划(征收上限)令,并将生效在其制作的次日。征款上限 2. 就 2004 年退休金法令第 177 条而言(由退休金保护征费提高的金额),从 2006 年 4 月 1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的征费上限为 775,000,000。由工作和养老金国务大臣授权签署。国务部长,工作和养老金部 2006 我们批准。 2006 年英国财政部的两位上议院专员 解释性说明(本说明不是命令的一部分) 就 2004 年养老金法案(c.35)(法案)第 177 条而言,该命令规定了征税上限从 2006 年 4 月 1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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