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巴里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和格兰塞文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废除)令

相关行业:威尔士法定文书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威尔士法定文书 2011 年第 1504 号 (Cy.176) 教育、威尔士巴里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和格兰哈弗伦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废除)2011 年令 2011 年 6 月 14 日 提交威尔士国民议会 2011 年 6 月 17 日生效2011 年 8 月 1 日 威尔士部长通过行使 1992 年《继续和高等教育法》第 27 条(1) 赋予国务卿并现在赋予他们(2) 的权力,作出以下命令。根据该法案第 27(2) 条,卡迪夫和淡水河谷学院继续教育公司 (3) 已同意转让巴里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巴里学院继续教育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4)和 Coleg Glan Hafren 继续教育公司(Colleg Glan Hafren 继续教育公司)(5)。威尔士部长根据该法案第 27(7) 条咨询了 Barry College 继续教育公司和 Coleg Glan Hafren 继续教育公司。命名和生效 1. 本命令的名称为 2011 年巴里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和格兰哈弗伦学院继续教育公司(废除)命令,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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