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 期,14.9.2021 国民议会关于选举国民议会常驻代表团参加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议会的决定第 5 页
决定选举国民议会常驻代表团参加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议会议会 基于艺术的国民议会。第 86 段,第 86 段。 1 保加利亚共和国宪法和艺术。 《国民议会组织和活动条例》第 38 条 RES: 1. 选举国民议会常驻代表团参加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议会大会,由 5 名主要代表和 5 名替补代表组成,作为如下: - 议会小组“有这样一个人” - 1名主要和1名替补; - “GERB-SDS”议会小组 - 1 名主要和 1 名替补; - 为“保加利亚 BSP”议会小组 - 1 名主要和 1 名替补; - 代表“民主保加利亚”议会小组 - 1 个主要成员; - 议会小组“争取权利和自由运动” - 1名主要和1名替补; - 为议会团体“站起来 BG!我们来了!”——1 名替补。 2. 选择代表团的组成如下: a) 主要成员:“有这样一个人”议会小组的亚历山大·维克托罗夫·拉舍夫;来自“GERB-SDS”议会小组的 Desislava Valcheva Atanasova;来自“保加利亚 BSP”议会团体的 Christian Ivanov Vigenin;来自“保加利亚民主”议会小组的 Antoineta Dimitrova Tsoneva; Imren Ismetova Mehmedova 来自议会团体“争取权利和自由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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