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T 外国证据法第 3.08 章 2020 年修订版外国证据法 CAP。 3.08 章节安排 C T FOREIGN EVIDENCE ACT 章节安排 章节简称。 5 解释。 5 本法的适用。 6 作证要求。 6 证词形式。 6 外来材料可作为证据。 7 国外文件送达证明。 8 与异物有关的证明。 8 其他汤加法律的实施。 8 至 2020 年修订版页面外国证据法 CAP。 3.08 第 1 条 C T 外国证据法 一项提供从汤加王国境外获得的证据的方式和形式的法案,可用于在汤加进行的诉讼和相关目的1 生效日期 2000 年 11 月 17 日 1 简称 本法案可被引用如《外国证据法》。 2 解释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刑事诉讼包括对犯罪的起诉; (a) (b) 外来材料是指 (a) 一个人的证词,即对被判有罪的人进行量刑的程序; (i) 因《刑事事项互助法》2 第 4 条所述类型的请求而从外国获得;或符合本法第 4 条的要求; (ii) (b) (c) 任何此类证词所附的任何证物;任何此类证词或证物的任何部分;至 2020 年修订版第 5 页第 3 节 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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