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法》第 4.03 章 2020 年修订版《反恐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法》 CAP.4.03 章节安排. 7 定义。 7 恐怖行为的定义。 17 第 2 部分 指定实体 联合国列名实体为指定实体。 19 某些实体是特定实体的声明。 19 撤销声明。 20 司法审查。 20 程序。 20 上诉。 21 第 3 部分 资助恐怖主义的罪行。 21 恐怖主义行为。 22 向特定实体提供财产或服务。 22 处理恐怖主义财产。 22 窝藏犯下恐怖行为的人。 23 向恐怖组织提供武器。 23 参与恐怖组织。 23 招募人员加入恐怖组织。 23 至 2020 年修订版 第 3 页 CAP.4.03 反恐怖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法第 4 部分管理和没收特定实体的财产第 1 部分管理 对财产控制的指示。 24 指示通知。 24 变更、撤销或指示到期。 24 司法审查和上诉。 25 对特定实体财产管理的进一步规定。 25 第三方可以申请救济。 25 法院可以给予第三方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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